事业继承有亲属内继承与亲属外继承

  1. 1. 评估降低对策

    【库存股评估】

   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,是根据财产评估基本通达(日本国税厅)进行评估的,其评估方法可分为类似业种比准价额方式和净资产价额方式这两种。若公司亏损或净资产额降低,股份评估额也就会降低。

    【控股公司设立的支持】

    若拥有多家公司时,通过股票交换成为控股公司就有可能使评估额降低。此外,若成为控股公司也有可能对将来的股价上涨进行抑制。

    控股公司化的印象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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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2. 财产转移对策

    【赠与或买卖】

    若因评估降低对策而令股价下跌时,需借此时机进行股票过户。作为生前过户的方法,有赠与(历年课税赠与、继承时清理课税赠与、利用纳税延期制度的赠与)或买卖(卖给继承人或资产管理公司)两种,我们会向客户提出最佳方案。

    【议决权对策】

    评估额降低时,虽然是生前过户的好时机,但若考虑到公司经营,可能会觉得将经营权转让给继承人还为时尚早,若出现这种情况时,可利用优先股等对策。根据公司的情况,也可考虑黄金股或无议决权股的发行。

  3. 3. 纳税财源的确保对策

    【遗产继承税等的概算】

    在把握除库存股以外的财产的基础上,进行遗产税的概算,对纳税是否有问题进行验证。若出现纳税资金不足,将会对其对策进行探讨。

    【生命人寿保险、董事退职金的有效利用】

    如出现纳税资金不足,为了确保财源,可考虑加入的生命人寿保险、或有效利用董事退职金等。此外,若董事退职金制度还不完善时,我们还会对退职金规章的完善进行支持。

    【获得本公司股份】

    若继承人本人的纳税资金不足时,但公司有资金,或公司可从银行获得贷款时,可通过将继承的股份让发行公司作为本公司股份收购,以此来确保继承人的纳税资金。若继承的股份从开始继承之日起3年10个月以内即被发行公司收购时,可利用“认同股利课税的停止”及“继承税的取得费加算”等特例,减少因出售股票而应缴纳的税金。

    【非上市股份等的遗产税的纳税延期及免除制度的利用】

    若符合一定条件,通过利用这个制度可令库存股的遗产税的80%得以纳税延期(若让下下一代的人士继承库存股时可免除)。通过有效利用,可令所缴纳的遗产税大幅度减少,但因需注意的事项甚多,所以我们会对此制度的利用进行深入探讨并协助具体实施。

  4. 4. 遗产分配对策

    【立定遗嘱的支持】

    为了能让后继人继承公司的财产,并能给其他孩子留下满意的财产,就需要立定遗嘱。我们会详细地听取业主的想法,在考虑纳税负担、财产平衡的基础上对遗嘱的立定进行支持。

    遗嘱 优点 缺点
    公证遗嘱 无需担心遗嘱的无效等
    没有遗失等的风险
    需要费用
    变更等手续很麻烦
    自书遗嘱 无需费用
    变更等手续很简单
    有遗失等的风险
    遗嘱有可能无效
    秘密遗嘱 保密性强 有遗失等的风险
    遗嘱有可能无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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